阅读:|来源:4442发票查询网
更新:2020-08-10 16:53:11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有关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南通市地方税务局就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管理提出了意见,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南通市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关于加强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管理的意见”的详细内容,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阅读,大家可以从中了解到我国地方的税务法规和税收政策等,对我们纳税人进行税务活动、参与税务生活是很有帮助的,希望大家喜欢。
一、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管理
(一)从事建筑劳务的纳税人申请自开票的,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建筑施工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资质证或具备特种行业(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电视、网络、通信)资质证;
2、能按规定办理建筑业工程项目登记、纳税申报、缴纳税款和报送相关资料;
3、在银行开设有结算帐户,财务制度健全,核算规范准确,帐簿设置齐全,原始凭证真实合法,能准确核算本单位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利润,符合税法规定实行查帐征收条件。
(二)申请办理自开票纳税人认定的企业,应提供下列有关证件和资料:
1、单位申请报告;
2、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见附件一);
3、建筑施工资质证或特种行业资质证复印件;
4、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发票开具管理要求
(一)按照“先登记、后开票”原则进行项目登记。
自开票纳税人在本地承接的工程,应在建筑工程合同签定或工程开工或申报领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进行项目登记,并按照主管地税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经主管地税机关审核确认后,才可进行网上开票。
(二)发票使用。
自开票纳税人在收取本地建筑工程价款时,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如实、规范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不得为非本地工程项目开具发票。
以上就是文章“南通市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关于加强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管理的意见”的全部内容了,本文主要是对我国地方的税务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了介绍,大家可以从中了解到我国地方税务机关的工作情况以及地方的税收征管政策方式等,有利于纳税人更好地进行税务生活,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我们也会继续为大家介绍税务和发票方面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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